依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管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了《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多次论证、征求意见、疆内调研、专题研讨,形成《条例》草案。为进一步保证《条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24年1月14日至19日,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司法厅、住建厅等一行8人前往山东青岛市、安徽合肥市、浙江杭州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主要以会议座谈 实地探勘等方式开展。听取了解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生活垃圾条例立法过程、条例亮点、执行落实中的经验做法、难点堵点以及对我区制定《条例》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了青岛市金都花园小区、合肥市小庙有机资源处理中心、杭州市联运环境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11个点位,学习了居民小区、商务综合体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全面了解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各省毫无保留地将多年来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经验倾囊相授,为我区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借鉴先进省市出台条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座谈交流中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既定目标任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八进”主题公益活动,力争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